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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推“约请制” 破解社区治理大难题 - 2014年05月15日
Jing’an District promotes “invitation and petition system” to solve neighborhood problems
市中心面积最小的“黄金地段”静安区,出现各种各样“新型邻里矛盾”:高档小区居民搭屋顶花园违章建筑,引来邻居投诉;外国租客和本地动迁回搬户“混居”的小区,因居住理念差异不断引起矛盾……这类矛盾总是先反映到居委会,却非居委会干部所能解决。记者从9日静安区召开的社区工作会议上获悉,该区探索建立“居委会约请制度”,通过制度设计,让小巷总理“叫得动”职能部门,共同协商解决邻里问题。
位于江宁路街道的天河居民区,由4个高档商品房小区组成。不断有居民反映,小区陆续出现景观房、楼顶花园等违章搭建。居委会干部把区房管局、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列为约请单位,向这些部门发出《约请函》。没过几天,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居委干部、物业经理、违章搭建业主以及居民律师志愿者等,聚在一起开协调会,由物业出面正式向违章搭建的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,多方轮番上门普法。7次调解会开过,业主“顶不住”压力,请施工队拆除了楼顶花园。
目前,这样的试点在全区5个街道12个条件相对成熟的居民区展开。只要是涉及区职能部门、区属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,即便不是职能部门直接负责,但只要涉及居民“急、难、愁”和公共利益,居委会都有权启动“约请程序”。
“为居民解难事,我们底气更足了。”居委会干部们都说,他们手中拿着区里发的“约请函”,职能部门收到后必须填写“复函”,事情办完了还要再填“约请事项办理情况表”。根据约请制度规定,被约请的部门收到“约请函”7日内必须复函回应,确定现场约请具体时间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。30日内必须办理完具体约请事项,情况确实复杂的,可以经双方协商延长办理期限。事情办结后,还将由居委会和街道对职能部门进行评议。
约请制度的初衷,就是为了让居委干部和职能部门“平起平坐”,本着平等协商、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解决居民的问题。静安区社建办主任马建超介绍,要为居民排忧解难,就要把行政管理力量和社会资源聚焦到基层,构建问题解决“直通快办”机制。区社建办是约请制度牵头部门;区监察局将区相关职能部门约请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,实行问责机制,并作为被约请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;而区民政局则负责对居委会成员进行分类指导和业务培训。
整整一年的“约请”试点,不但为居民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,还形成了一批社区治理长效机制。“我们一直在试点中发现问题。”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说,有的事项虽然通过约请得到了整改,但配套管理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。对此,静安区将在全区推广“约请制度”,促进同类问题一体化解决,并加强考核和监督问责的落实。